二十五宝玺为清代乾隆皇帝指定的代表国家政权的二十五方御用国宝的总称。乾隆以前,御宝一般没有规定确切的数目。乾隆初年,可称为国家御宝之印玺已达二十九种三十九方之多,且因有关文献的记载失实,用途不明,认识错误甚多,造成混乱状况。针对这种情况,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皇帝对前代皇帝御宝重新考证排次,将其总数定为二十五方,并详细规定了各自的使用范围。
【大清受命之宝】,白玉质 面14厘米见方,通高12厘米,纽高8.2厘米 以章皇序之用。
【皇帝奉天之宝】, 碧玉质 面14厘米见方,通高15.2厘米,纽高11.5厘米 以章奉若之用。
【大清嗣天子宝】,鎏金质 面7.9厘米见方,通高7.6厘米,纽高5厘米 以章继绳之用。
【皇帝之宝】,青玉质 面12.5厘米见方,通高9.5厘米,纽高6.3厘米 以布诏赦之用。
【天子之宝】, 白玉质 面7.8厘米见方,通高6.4厘米,纽高4.2厘米 祭祀百神之用。
【皇帝尊亲之宝】,白玉质 面6.8厘米见方,通高6.1厘米,纽高4.3厘米 以章奉若之用。
【皇帝信宝】,白玉质 面10.5厘米见方,通高6.5厘米,纽高5厘米 以征戎伍之用。
【天子行宝】,碧玉质 面15.5厘米见方,通高13.8厘米,纽高7.8厘米 以册外蛮之用。
【天子信宝】,青玉质 面12.1厘米见方,通高8.5厘米,纽高4.5厘米 以命殊方之用。
这二十五方御宝分别为: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天子宝、皇帝之宝二方、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天子行宝、天子信宝、敬天勤民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钦文之玺、表章经史之宝、巡狩天下之宝、讨罪安民之宝、制驭六师之宝、敕正万邦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广运之宝。重新排定后的二十五宝各有所用,集合在一起,代表了皇帝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各个方面。
【敬天勤民之宝】,白玉质 面10厘米见方,通高9.8厘米,纽高5.3厘米 以饬觐吏之用。
【制诰之宝】,青玉质 面13厘米见方,通高14.7厘米,纽高8.5厘米 以谕臣僚之用。
【命德之宝】,青玉质 面13厘米见方,通高10.4厘米,纽高6.2厘米 奖励忠良之用。
【钦文之玺】,墨玉质 面11.7厘米见方,通高9.8厘米,纽高5.5厘米 专钤于有关文教之谕旨。
【表章经史之宝】, 碧玉质 面15.3厘米见方,通高13.2厘米,纽高7厘米 以崇古训之用。
【巡狩天下之宝】,青玉质 面15.3厘米见方,通高13.3厘米,纽高7.3厘米 以从省方之用。
【讨罪安民之宝】,青玉质 面15.3厘米见方,通高13.9厘米,纽高7.5厘米 以张戎伐之用。
【制驭六师之宝】,墨玉质 面17厘米见方,通高10.8厘米,纽高6.6厘米 以整戎行之用。
【敕正万邦之宝】,青玉质 面13厘米见方,通高10.7厘米,纽高6.3厘米 以诰外国之用。
【敕正万民之宝】,青玉质 面12.6厘米见方,通高10.4厘米,纽高6.2厘米 以诰四方之用。
乾隆十一年厘定之御宝的宝文,除青玉“皇帝之宝”为满文篆书外,其余全部为满文本字和汉文篆书两种文字。乾隆十三年,创制满文篆法。为使御宝上的满汉文字书体协调,乾隆皇帝特颁旨:除“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天子宝”、青玉“皇帝之宝”四宝因在清入关以前就已使用,“不宜轻易”外,余二十一宝一律改镌,将其中的满文本字全部改用篆书,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二十五宝。
【广运之宝】,墨玉质 面19厘米见方,通高15.6厘米,纽高9厘米 以谨封识之用。
二十五宝玺平时密藏于紫禁城交泰殿的宝盝中,一宝一盝。宝盝为两重,皆木质,制作精美。宝盝置木几上,外罩绣龙纹的黄缎罩,分列于御座之后及两侧。二十五宝玺质地有银镀金、玉、栴檀木,印纽有交龙、盘龙、蹲龙型制,雕制精美,同时也是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典章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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